红政发〔2020〕96号
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。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,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。为扎实做好我镇扶贫日各项活动,根据桦甸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,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,精心组织、广泛宣传、生动展示,讲好桦甸市脱贫攻坚故事、展示桦甸市脱贫攻坚成就、总结桦甸市脱贫攻坚经验,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社会力量、营造良好氛围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正面宣传。增强政治意识,强化政治责任,牢牢把握主旋律,坚持守正创新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。
(二)坚持主题鲜明。突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,结合实际,发挥优势,广泛运用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和传播手段,充分展示脱贫攻坚丰富实践、成功经验和伟大成就,努力形成上下联动、左右互动、共同行动的态势。
(三)坚持广泛参与。创新思路,搭建平台,多层级、多领域、多样化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,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保持攻坚势头和工作劲头,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,营造浓厚氛围,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。
(四)坚持务实节俭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遵照有关规定,做到务实节俭、公开透明,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
三、时间安排
活动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10月18日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开展消费扶贫
镇、村两级领导班子带头消费扶贫,主动购买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。
责任单位:镇党建办
(二)开展扶贫日大集
利用国庆节或中秋节的时机,选择合适的扶贫产品,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,促进扶贫产品变商品,收成变收入,着力激发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,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。
责任单位:镇扶贫办
(三)开展扶贫宣传
1.深入总结我镇五年来脱贫攻坚所取得的各项成果,通过文字、图片等形式认真梳理相关材料内容,重点体现今昔对比,形成系统的宣传材料,展示我镇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风采。
2.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,对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和社会团体、帮扶包保单位和爱心人士予以大力宣传,营造学习身边榜样、宣传包保帮扶的良好氛围。
责任单位:镇宣传办、扶贫办
(四)开展走访慰问活动
包保干部走访慰问包保的贫困户,通过帮助贫困户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、秋收等形式,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,切实做到查实情、解难题、送温暖,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
责任单位:全体包保干部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统一思想认识,提高活动实效
各村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七个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意义,积极发动全镇党员干部参与扶贫日活动,要立足实际、主动作为,要准确把握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核心内容,把开展扶贫日活动做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,认真对待、周密部署。
(二)加强舆论宣传,营造活动氛围
各村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领作用,及时推送脱贫攻坚动态活动和工作亮点,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的知晓率,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。
(三)规范有序开展,做好总结
各村、各相关部门既要充分保障活动内容丰富、体现特色,又要厉行节约,避免铺张浪费,加强监督管理,确保活动规范有序。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活动及工作亮点总结,于10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镇扶贫办。
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
2020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