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、规划、政策和相关标准;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;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,协调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、毕业后教育、继续教育、科研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;负责全市中医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、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;监督和协调全市医疗、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