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参与研究拟订有关民族宗教问题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;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宣传教育;加强对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;负责对民族宗教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;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突发事件,办理行政诉讼方面的复议、应诉和行政处罚方面的听证等有关事宜,负责清真食品生厂、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回族公墓及殡葬管理工作。